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炉渣资源化车间位于南太湖环保能源现有厂址南侧约800m湖盐公路北侧新增地块)
建设规模:本期工程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000t/d,配套建设1台10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6#炉)+1台中温超高压余热锅炉+1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炉渣资源化处理车间。本期工程焚烧炉协同处置300t/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100t/d污泥。本期项目建成后,停用原有一期工程(1#、2#炉)和二期工程(3#炉)3台焚烧炉及配套2台N7.5MW汽轮发电机组,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100t/d,原一期、二期垃圾处理能力由本期项目替换。本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施焚烧发电部分及配套设建设,第二阶段实施炉渣资源化车间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镇村居民点,包括南浔区和孚镇及其下辖的长超村、长超社区、新胜村、和孚村、和孚社区、民当村、横港村、漾东村、复乐村,吴兴区八里店镇及其下辖的路村、移沿山村等行政村及各自然村,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有叶家漾、山前漾、和孚漾、长漾等,均为三类水体;焚烧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为3类功能区,炉渣资源化车间所在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项目拟建地土壤为第二类建设用地,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农田和居民区等。
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源和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垃圾焚烧炉焚烧废气、恶臭废气和粉尘,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一系列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其它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等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员工生活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其他废水在厂区内经预处理后首先考虑回用,无法回用部分达标纳管,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项目废水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本项目做好防腐防渗和防泄漏措施,不会对附近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飞灰、炉渣、废滤袋、应急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净水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废矿物油、废水处理废膜、实验室废试剂瓶和废液,以及炉渣资源化车间产生的未充分可燃物、废金属、废除尘布袋、危险废弃包装物等,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合理处置;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垃圾焚烧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炉渣资源化车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焚烧炉烟气拟采用“SNCR+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相应排放限值,处理后烟气采用1根高99.8m的烟囱排放,同时厂区内预留SCR和湿法脱酸用地;垃圾库、渗滤液处理站等采用密闭、抽气维持负压的治理措施,并配备应急除臭装置,确保恶臭等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焚烧项目石灰仓、灰库等配置袋式除尘器,炉渣资源化车间一级破碎口(干式)、金属破碎口和配料机进料口等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水泥筒仓等配置袋式除尘器,加强车间通风,定期对车间内沉降的粉尘进行清扫,确保粉尘满足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
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等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员工生活废水送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700t/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膜+DTRO”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部分排污水回用,部分送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600t/d,采用“TUF软化预处理+反渗透+DTRO”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其它废水首先考虑回用,无法回用部分达标纳管,废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其他标准要求;项目厂区采取有效防腐防渗和防泄漏措施,将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库、垃圾渗滤液池、事故应急池、渣坑和各类储罐区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
项目产生的飞灰、废滤袋、废矿物油、实验室废试剂瓶和废液、危险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湖州威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或其他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炉渣全部外运至厂区南侧炉渣资源化车间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经破碎、筛分等处理后部分最终制成免烧砖,部分外售,应急除臭装置废活性炭、净水站污泥、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工业废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炉渣资源化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送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废水处理废膜拆解后金属、炉渣资源化车间产生的废金属外售综合利用;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对各声源设备采取一系列隔声、减振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有:做好环保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配置自动监控系统;各类风险区设置合理有效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拦截与收集系统;并做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要点
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属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选址位于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村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炉渣资源化车间位于南太湖环保能源现有厂址南侧约800m湖盐公路北侧新增地块),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孚镇城镇总体规划》和《湖州市南浔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湖州市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3-2020年)》确定的垃圾焚烧处置厂,本期工程符合《湖州市区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3-2020年)》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
改建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焚烧炉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旋转喷雾反应塔(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工艺,预留湿法脱酸和SCR空间,各项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排放标准,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建设单位承诺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综合以上结论,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00吨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改造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7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本次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7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可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具体下载链接见企业网站:/news/notice-detail?id=1326。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企业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8157255962
环评单位:浙江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1-86807832
审批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电话:0572-2667196
公示发布单位: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2年7月13日